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全面掌握每一位学生每天的身体健康状况,软件与大数据学院根据《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明确“学生违反疫情防控纪律”处分规定》,针对学生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,特制定本规定。
1.按照要求每天上午通过今日校园“辅导猫”填报疫情信息(自诊打卡);学院分管领导、学工办主任、辅导员、班主任、班长负责督促和指导填报。全体学生务必确保数据精准,在规定时间(每天下午12点前)完成打卡,不可瞒报、漏报。(未在12:00前完成的,当日视为未打卡)。
每日疫情打卡情况将列为学生诚信教育及日常考核重要参照条件,累积3次不在规定时间打卡将予以通报批评,累计6次不打卡予以警告处分,累计8次予以严重警告处分,后续评奖评优将予以考量。如有特殊情况,请务必提前报备班主任,班主任报学工办。
班主任务必在每天下午14点前做好异常数据的核实,学生在填报过程中如出现漏报或谎报1次,本人进行情况说明,2次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,累计3次及以上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。
2.往返中高风险地区、接触确诊或疑似人员、体温异常等疑似症状学生务必第一时间联系班主任汇报情况,并积极配合所在地防控部门要求开展工作。如隐瞒、谎报、故意错报、拖延不报个人行程信息、居住地信息和身体异常状况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。
3.严格遵守学校封闭管理期间的进出校门制度,如有特殊情况,经班主任核实批准,二级学院学工办开具出门证,并在规定时间内返校,不得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。如不经允许私自外出者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。
本规定解释权归软件与大数据学工办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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软件与大数据学院
2021年9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