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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的通知
2022-09-26 点击数:

根据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<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>的通知》(教财函〔2019〕105号)以及《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《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》精神,现就我院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奖励对象与标准

1.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在校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全日制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。(已经获得过的学生原则上不重复推荐)

2.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,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,不可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
3.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。

二、评定条件

1.爱国爱党、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、道德品质优良、积极上进;2.学习成绩优异,当学年连续两次获得一等、二等奖学金

3.对于当学年获得一次校奖学金,另一学期的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中前20%,没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,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,可申请国家奖学金,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。

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。参考条件如下:

(1)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,具有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、奉献爱心、服务社会、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,在本校、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,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,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。

(2)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,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、EI、ISTP、SSCI全文收录,以第一、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(须通过专家鉴定)。

(3)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、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(或金奖)及以上奖励。

(4)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科研成果获省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(须通过专家鉴定)。

(5)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,为国家争得荣誉。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,集体项目前二名;高水平运动员(特招生)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、集体项目前二名。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。

(6)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,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,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,为国家赢得荣誉。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。

(7)获全国三好学生、全国优秀学生干部、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、全国十大杰出青年、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。

、名额分配

二级学院

名额

软件与大数据学院

4


四、评审流程及报送材料

(一)评审程序严格按照《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办法》执行

(二)凡符合条件学生,自愿申请,需提交以下资料:

1、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纸质稿、电子稿(附件1);

2、《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》电子稿、纸质稿(附件2);

以上纸质版材料,请于9月30日前,提交至陈昂杨老师处,工业互联网大楼1010。

3、事迹材料电子稿(附件3);

4、获奖证书扫描件(附件4);

5、申请汇总表(附件5)。

(三)学院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,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。

(四)请于2022年9月28日17:00前,将申请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chenangyang1125@163.com,邮件命名“国家奖学金+班级+姓名”,逾期不候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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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.9.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