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团支部:
团中央印发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(试行)》,明确要求“团员应当在团组织及其授权的志愿者组织注册成为志愿者。团员每年应当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,未达标者一般不得参与团内评奖评优;入团积极分子截止发展入团之前,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。”为规范我院青年学生志愿服务工作,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章 志愿者服务时长认定原则
第一条 参与认定的志愿者为软件与大数据学院在校生;
第二条 参与认定的志愿服务活动从形式上分为三大类,包括支部组织、学院(学校)组织、校外组织。其中支部组织、学院(学校)组织的志愿服务时长通过中国志愿APP认定,校外组织的志愿服务需提前一周向学院分团委申请,审核、验收通过后,由分团委通过中国志愿APP上传服务时长。
第三条 参与认定的志愿服务从内容上分为六大类,包括理论宣讲、党史学习、乡村振兴、民族团结、科技发展、助老助残等。鼓励大学生发挥专业优势,重视志愿服务活动所具备的价值内涵,商业性演出、商业性展会等活动不在认定范围之内。
第二章 志愿服务认定流程
第四条 支部、院(校)志愿服务活动招募志愿者前,填写《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志愿服务登记表》申请相应的服务时长数,校团委根据申报活动性质、内容、意义在意见反馈栏内予以人数和时长审批;
第五条个人(团队)参与校外组织志愿服务,填写《软件与大数据学院校外志愿服务申请表》申请相应的服务时长数,审核通过后,方可进行志愿服务。志愿服务结束验收通过后,由学院统一向校团委申请相应志愿服务时长。
第三章 服务时长认定细则
第六条 根据江苏省团省委要求,在校大学生每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。志愿服务时长认定时间为每年9月到次年6年。
第七条 个人(团队)参与校外组织的志愿服务,每学年累计最多不超过10小时。不再认定校外组织开具的纸质志愿服务时长证明。
第八条 根据校团委要求,在校期间学生需完成一次寒假社会实践、一次暑期社会实践(或两次暑期社会实践),完成后获得两个学分。社会实践不能申请志愿服务时长认定。
第九条 志愿服务时长将作为校优秀志愿者(省市级优秀志愿者)申请的参考依据。
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。
软件与大数据学院学工办
2024年11月25日
软件与大数据学院校外志愿服务申请表
业务编号(分团委工作人员填写):
项目名称 |
服务类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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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对象 |
活动时间 (年/月/日/时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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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地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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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内容(计划服务过程,字数不少于100字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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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负责人 |
负责人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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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外负责人 |
校外负责人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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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愿者人数 |
申请志愿服务 时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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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初审意见 |
(是否通过) 负责人签字: 年月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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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验收意见 |
(是否通过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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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终认定服务时长 |
负责人签字: 年月日 |